5月6日,陜西省藥械集中采購網發布《陜西省關于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調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594個藥品將調價
《通知》顯示,中選供應陜西的60個產品(以下簡稱“中選產品”)按照中選價格調整掛網采購價。同企業同品種同劑型同規格不同包裝的其他產品撤銷掛網,撤網產品共有9個。
《通知》規定,已在陜西省掛網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產品需重新申報價格,此次涉及205個藥品。
《通知》可見,對于未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仿制藥:
1、同品種同劑型同規格藥品在陜西省掛網的過評企業超過(含)3家的,對應的未過評產品將予以剔除,此次涉及78個品種;
2、無現行掛網價和現行掛網價高于中選價的產品,需重新申報掛網價,此次涉及329個品種,申報的掛網價不得高于該品種陜西中選供應產品的價格。
綜合來看,此次共涉及594個藥品價格變動,9個藥品撤網,同時將剔除78個藥品。
藥品調價、撤網成常態化
從全國范圍來看,不僅陜西省,上海、廣州、甘肅等各省都有藥品調價或者撤網的現象。
不僅如此,藥企主動調價或者撤網的事件亦是頻發。顯然,藥品撤網常態化已然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
4月6日,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發布對于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未中選藥品進行調價的通知;
4月21日,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發布對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非中選藥品價格調整的通知;
4月22日,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公布甘肅省關于發布部分藥品信息變更及價格調整的通知。
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 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2020-2022年,各地要抓住試點降低藥價和取消耗材加成的窗口期,每年進行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要穩妥有序調整價格,加大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力度。
總的來看,藥品調價或者撤網大多原因是未通過藥品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放棄報價或報價不按要求報價等。在國采的大潮中,未過評藥品遇到同品種中標的過評藥品,自然就失去了競爭資格,藥品降價也就成了保市場的最佳方式。
集采常態化
自2018年第一批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到現在已經進行了三年多,第一、二、三、四批集采已經落地。隨著第五批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的發布和啟動,將會有更多藥品加入降價的行列。
2021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預示著集采已成為藥品采購的主流模式,正式步入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新階段。
此前,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在發布會上表示,將推動藥品集采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國家“團購”,以量換價,集采將逐步覆蓋各類藥品,重點將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內用量大、采購金額高的藥品納入采購范圍,引導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減輕群眾用藥負擔。截至2020年,國家已集采112個藥品,平均降價54%。
隨著藥品集采工作步入常態化運作階段,越來越多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被納入集采是一個可以肯定的事實,集采常態化無疑會對醫藥行業的未來發展帶來諸多影響,醫藥行業也將迎來新的格局。
在此背景下,藥企需要發揮自己的優勢,加快創新產品的研發力度,擁有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拳頭產品,全力做好一致性評價,積極參與國家和各省藥品集中采購,才能掌握市場的主動權。
未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剔除產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