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藥品零售企業,應憑處方銷售復方酮康唑發用洗劑、復方酮康唑軟膏、酮康他索乳膏。無論是廣告轟炸,還是網絡推廣,都是建立在OTC藥品屬性的基礎上。轉為處方藥以后,所有的廣告推廣都將被禁止,這方面有明文規定。并且,現在總局對處方藥的零售,查的很嚴。
拜耳有個明星藥品,不能隨便賣了!原有渠道或將土崩瓦解,數10億的市場面臨推倒重來!
9月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復方酮康唑發用洗劑、復方酮康唑軟膏、酮康他索乳膏轉換為處方藥的公告(2017年第105號)》。這三個品類,不再是OTC產品。
即日起,藥品零售企業,應憑處方銷售復方酮康唑發用洗劑、復方酮康唑軟膏、酮康他索乳膏。
總局要求各地加強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據總局數據庫查詢,變成處方藥的復方酮康唑發用洗劑有17個批準文號;復方酮康唑軟膏有30個,酮康他索乳膏位1個。
這些產品中,有葵花的、有羅浮山的。但論產品知名度,明星毫無疑問是滇虹的兩個品牌“康王”和“皮康王”。包括洗發水和軟膏。
憑借著明星代言、網絡推動,渠道涵蓋實體和線上藥店,“康王”家喻戶曉。亞洲五百強品牌,國內“藥物去屑”領導品牌,在OTC領域市場份額、銷量雙雙名列全國第一,早在2011年,年銷量就過10億元。并在2014年2月,被藥企巨頭——拜耳,購入旗下。
“去藥店買康王”的廣告深入人心。網絡銷售更鋪天蓋地,京東、淘寶每個電商平臺都在熱銷,風頭強勁。
直到昨天,一切都還很好。總局通告一來,怕是要煙消云散。
無論是廣告轟炸,還是網絡推廣,都是建立在OTC藥品屬性的基礎上。轉為處方藥以后,所有的廣告推廣都將被禁止,這方面有明文規定。并且,現在總局對處方藥的零售,查的很嚴。
想繼續賣,產品要進醫院,企業只能派藥代,拿著學術資料去醫院——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接觸醫生,要備案、還要通過人臉識別;或者消費者主動去醫院掛號、找醫生開處方,買瓶治頭屑的洗發水。掛號費恐怕比藥品還貴。
對于“康王”來說,這種營銷,聽上去像是天方夜譚。但顯而易見的是,現有渠道或將土崩瓦解,數10億市場面臨推倒重來。
對此,不知道“康王”的東家——拜耳作何感想,但總局的出發點還是為了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通告中,總局表示,各復方酮康唑發用洗劑、復方酮康唑軟膏、酮康他索乳膏生產企業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
以復方酮康唑發用洗劑為例,原來說明不良反應為“偶見過敏反應,偶見局部皮膚燒灼感、瘙癢、刺激以及頭發干燥、變色。”修訂后的說明書,不良反應包含了“過敏反應、局部皮膚燒灼感、瘙癢、刺激以及頭發干燥、變色、脫發,可見紅斑、皮膚干燥、毛囊炎”等,更為詳細。